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为了强健学生体质、促进身心健康,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7年,以义务教育阶段为重点,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全面高质量落实,学校体育教学、师资、场地等条件显著改善,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优良率及毕业生运动习惯养成率显著提升。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体育健康类国家级示范性学校,打造一批新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一批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地区,学校体育更加多样化、个性化、项目化,成为校园新风尚、新气象。到2035年,基本形成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体系。
《意见》部署了八大任务二十条举措,核心在于深化体育教学改革,科学构建“时间+质量”“普及+提高”“人人+骨干”“教师+教练”“评价+激励”“学校+家庭”的学校体育发展新格局,树立学校体育新理念新模式,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真正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切实提高体育工作实效。
《意见》指出,基础教育阶段须统筹课内外、校内外活动,确保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长,开齐开足体育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安排上下午各一次不少于30分钟有质量的大课间活动,并将体育作为课后服务必要内容。高等教育阶段则须严格落实本科144学时、高职108学时的体育课程最低要求,并推动高校为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含研究生)开设多样化体育课程,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有强度的课外锻炼。
同时,《意见》要求广泛开展群体性体育活动与完善竞赛体系。中小学校每年应举办春、秋两次校级运动会或体育节,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周周有比赛”的学校体育发展新样态,构建以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为龙头的优质高效体育竞赛体系。
在壮大体育骨干力量方面,《意见》表示,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国家级示范性学校(体育健康类),并推进新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鼓励高校在校内实行面向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生源的二次选拔,并对优秀运动员在学分、评优、保研等方面予以倾斜。
评价机制也将迎来变革。《意见》提出,深化体育评价改革,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优化体育考试评价,淡化测试选拔性,强化正向激励,并利用数字技术加强过程性评价。高校可探索在毕业前向学生颁发体质健康证书。
此外,《意见》还就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展升级场地设施、推动社会资源共享、强化安全保障、培育体育文化及推进家校社协同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全方位保障学生体育锻炼需求,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生体质健康的良好氛围。
《意见》强调,各地各校须将实施该计划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强化省级统筹,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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