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教育部制定的
《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将于6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32条
涵盖7个方面内容
针对幼儿膳食特点
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重点
作出了一系列
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谁来办食堂?
针对幼儿园供餐资质和要求,《规定》明确:
●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
●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等;
●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
针对幼儿园相关从业人员素质,《规定》明确:
●幼儿园要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
●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辨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哪些食材不能用?
食材采购
●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
●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餐食加工、配送
●禁止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原则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确需使用的,必须严格控量并纳入日常管控重点。
●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都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当在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饭菜怎么送?
●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
●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分餐人员要洗手消毒、佩戴口罩。
碗筷怎么洗?
●幼儿园必须设置独立洗消间或隔断场所;
●餐饮具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
●鼓励幼儿园设置消毒房(库),定期开展检测验证。
谁来陪餐?如何监督?
●幼儿园须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并记录;鼓励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研究反馈家长意见建议。
●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添加剂采购使用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要求。
(来源:重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