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执业药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药学服务能力。
这项要求并非建议,而是与注册和执业资格直接挂钩的硬性规定。以下是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核心执行标准:
学时与内容要求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 90学时,其中:
专业科目:不少于 60学时(占总学时三分之二)。 内容涵盖:药品管理法规、处方审核调配、合理用药指导、药物治疗管理、行业新理论、新技术等核心专业技能。

公需科目:30学时。 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关键时间节点与规则
起始时间: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次年起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例如,2025年通过考试并取得证书,2026年度需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学时有效性:取得的学时在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以后年度。
特殊情况: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学时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
不参加的后果:直接影响注册
首次注册: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若超过五年才申请首次注册,必须提供至少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延续注册:每次注册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满前申请延续注册时,必须提供自上次注册以来每年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学时不足将无法通过延续注册,失去执业资格。
当前主要学习形式
目前,各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主要采用网络远程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的方式。由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的施教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执业药师需登录本省指定的执业药师管理系统或继续教育平台,自主选择机构进行报名、缴费和学习考试。
简而言之,继续教育是保持执业药师资格有效、维持专业能力的年度必修课,不可中断。 各省的具体报名时间、学习平台和费用标准存在差异,需关注所在省份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年度继续教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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