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洛市202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9月12日(星期六)进行,商洛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在此提示广大考生以下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一、
熟知时间地点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9月7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及时认真核对准考证姓名、照片信息是否准确。
(二)考试时间:
9月12日

1.请考生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分别接受智能安检门和人脸识别安全检查;
2.每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当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考试地点:
1.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初中、高中、中职类别考生考试
2.商洛市初级中学考点:幼儿园、小学类别考生考试
(四)成绩发布时间:11月6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
带齐两项证件
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姓名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照片与本人不一致的,请于9月11日12∶00前,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商洛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教资科申请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三、
遵守禁带规定
考试当天尽量不携带金属饰品、穿带金属装饰的衣物鞋帽,避免反复安检影响入场;严禁将书籍、资料等物品及各类电子设备(含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计算器等)带入考点;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四、
严处违纪作弊
考生若有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依规认定和处理。对存在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对存在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并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特别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首次对考试作弊行为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若触犯刑法,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等个人信息,避免考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由于考生本人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了解不充分、填报错误或虚假个人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责任自负。
(二)已通过笔试的考生,因户籍变动更改姓名的,请于11月5日12∶00前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到商洛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教资科登记(面试报名期间不再受理更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