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就
《关于做好初中信息科技和艺术科目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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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消息引发了广大家长的关注

这次市教育局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有三方面基本考虑
一是不增加考生的学业负担,由各初中学校结合平时课堂教学和期末考试安排自行命题、组织考试,不组织全市统一的考试。
二是不增加考试次数,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结合相关学科最后一次期末考试由学校开展终结性评价。
三是不计入中考总分,结果以“合格/待合格”呈现,“待合格”的考生可以向学校申请补考。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认真研究并吸纳社会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通知》内容,确保政策科学、稳妥实施。

《关于做好初中信息科技和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背景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文件要求,各地要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7-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促进学生认真学好每门课程,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业。
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要求,初中信息科技和艺术科目是必修课程,更是培养学生适应人工智能时代核心素养的重要学科,深圳市初中学校已按常规开展了相关科目的日常教学和测评工作,这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主要内容
(一)“考试对象”:2024年秋季及之后入学的七年级学生。
(二)“考试安排”:
信息科技、艺术科目的考试综合成绩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各占50%构成,满分为100分。
过程性评价着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表现及实践参与情况,由初中学校在每个开课学期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综合表现及参与校内外科创或艺术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记录,并于期末予以综合评定。
终结性评价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核心素养,由初中学校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具体情况进行纸笔测试或实践操作考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实施上机考试。学校根据《课程方案和标准》相关科目要求,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进行组织,原则上,信息科技的终结性评价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进行,艺术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进行。
综合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否则为“待合格”。考试成绩为“待合格”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原则上在正式考试的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综合成绩须在中考报名时由初中学校录入深圳市中考招生管理系统。
所有在我市就读的初中生均须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在《考生档案表》中记录,供高中阶段学校参考。
(三)“过渡年份安排”:202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信息科技和艺术科目的过程性评价从八年级上学期开始记录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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