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一学生带手机被要求停课一个月,媒体曝光后,学生已收到返校通知。
据大风新闻报道,记者接到陕西省柞水中学一名高一学生家长求助。家长称,他的孩子被宿管于2025年12月17日在宿舍搜查到手机,后被学校处以停课一个月的处罚措施。1月19日晚10时30分,记者收到被停课的学生发来的消息。她表示,当晚7时许,她的家长收到了班主任发来的信息,通知她可以随时返校复课。
因携带手机等违规行为被处以停课一个月的处罚,最终在媒体介入后仓促通知复课,这起事件折射出部分学校在教育惩戒中越界违法的问题。教育惩戒的初衷是育人,而非剥夺受教育权,逾越法律边界的处罚措施,本身就该被果断“停课”。正如家长所言:学校因学生带手机进行惩处并无不妥,但停课一个月的处罚措施存在问题。学校可以批评教育,可以罚孩子做劳动,罚孩子写保证书。但直接让停课一个月,对学业影响太大。
教育惩戒绝非随心所欲的“处罚权”,而是有明确法律边界的教育行为。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明确保障未成年人这一权利,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管教职责,更有保障权利的义务,岂能以“管理”之名行“违法”之实。
合理的教育惩戒应兼顾惩戒与引导,而非简单的“一刀切”剥夺。学生携带手机违规,学校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承担校内公益服务等,都是合法且有效的惩戒方式。这些方式既能让学生认识错误,又能保留其在校学习的机会,契合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本质。而长时间停课,不仅会让学生错失学业进度,更可能使其脱离校园集体,产生心理隔阂,反而背离了惩戒的教育初衷。
媒体介入后的仓促复课,更凸显出部分学校规则意识的缺失。合法的教育惩戒不仅要求措施适度,更需遵循正当程序,包括听取学生陈述申辩、明确告知申诉途径等。从事件过程看,学校既未依法控制停课期限,也未展现出规范的处理流程,直到外界介入才被动纠正,这并非负责任的教育态度。教育的权威性,源于依法依规的管理,而非简单粗暴的处罚;学校的公信力,建立在尊重权利的基础上,而非不受约束的权力。
教育的核心是立德树人,惩戒只是辅助手段。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应守住法律底线,细化惩戒规则,让惩戒真正服务于学生成长。那些逾越法律边界、违背教育规律的处罚措施,如同课堂上的违规行为,必须及时“下课”。
停课一个月,岂能用“剥夺受教育权”处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