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数字成年”,可行吗?|天府新视界
“说好只看半小时,结果两小时过去了还在刷。”“明明有那么多表达方式,他却满嘴‘包的’(网络流行梗,大意为稳了、妥妥的)。”在许许多多有小孩的家庭里,这些现象正在频频发生。而究其原因,都指向一个共同的对象——社交媒体。
未成年人的社交媒体使用,以及社交媒体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正成为当下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于本宏提出,未成年人用网低龄化趋势明显,社交娱乐占比高,存在非理性消费、诈骗、沉迷、信息泄露、网络欺凌等风险。因此,他建议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社交媒体保护性管理规定,明确将16周岁设定为未成年人注册使用社交类平台的“数字成年年龄”。

图据视觉中国
事实上,设置未成年人社交媒体使用的最低许可年龄,在全球已有先例。2025年12月,澳大利亚成为全球首个立法禁止16岁以下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的国家。丹麦、西班牙、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也正在酝酿各自关于禁止16岁以下人群使用社交媒体的法案。
一个充满温情的说法是,为了保护“童年”的纯真。20世纪80年代,美国媒介文化研究者尼尔·波兹曼曾在他的《童年的消逝》一书中表明,“童年”是印刷文明普及后社会建构出的概念。文字成为知识媒介后,成人与儿童因读写能力形成信息鸿沟,“童年”概念由此产生。电视以及当下社交媒体上的短视频,由于突破了文字读写的门槛,儿童与成年人回到一种类似印刷普及之前的信息传播状态,“童年”因此而消逝。因此,保护纯真“童年”本身,或许并不能成为限制未成年人接触社交媒体的理由。
但是,社交媒体的泥沙俱下,与过往没有区隔的口头传播毕竟不同。人与人面对面说话,可以有意识避免“少儿不宜”,但对于社交媒体而言,这种规避机制是不存在的。社交媒体从机制到内容方面,确实存在对未成年人可能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算法精心编织的成瘾机制,很容易让未成年人分心。许多成年人尚且难以克服,更何况是鉴别力、自制力都相对较弱的未成年人?从未成年人以学业为重的普遍观念出发,对社交媒体成瘾必然会占用、耽误学习时间,影响学习的专注度。
另一方面,大量流量逻辑催生的内容,可能会“毁三观”。在以短视频为代表的社交媒体上,低俗擦边、恶意造谣、诱导欺骗等内容客观存在,它们应流量经济而生,在“娱乐”的名义下被广泛传播。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金钱的损失或许还在其次,更令人担心的是,他们可能被这些过度娱乐化、低俗化的内容引入歧途,乃至诱导犯罪。
那么,通过立法将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隔离在社交媒体之外,是不是最佳的保护方式?一度被寄予厚望的网络游戏“未成年人防沉迷模式”,就在不少未成年人通过使用长辈身份证绕过验证后,形同虚设。因此,对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设限,恐怕也并非一劳永逸。
在社交媒体的算法推荐机制中,长期存在着商业逻辑与公共利益的互搏。对平台而言,要留住用户,纵容和放大“三俗”(庸俗、低俗、媚俗)、极端内容看似是最简单的方式,但这也万万不可取。平台可以通过对用户兴趣更精细的识别与区分,推送相对更具积极意义的内容,激发和释放用户在“三俗”之外的好奇心。当社交媒体整体生态迎来改善,对未成年人接触社交媒体的担心自然就会降低。
在未成年人的社交媒体使用上,家长的监护人角色同样不能缺位。不少家长存在通过奖励玩手机来打发孩子的倾向,让手机代替自己陪伴小孩,却对孩子通过手机做些什么缺乏关注。这种“一放了之”“万事大吉”的心态,正是很多继发性问题产生的根源。当技术条件无法彻底阻断未成年人接触社交媒体时,家长应该努力尽到筛选、监督、解释的责任,而不是让社交媒体“无差别、无底线”地接触孩子。
事实上,我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关于“网络信息内容规范”“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的内容很全面,特别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强化监护人网络素养教育责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未成年人行使相关权利;规定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
而四川,更是在2022年10月,就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四川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促进会”,并持续开展天府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益课暨新时代网络文明实践志愿活动,推进青少年网络素养课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条例》的施行和各地的实践,明确了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责任义务,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网络空间、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不可否认,平台责任落实层面、监管执法层面、家庭与社会协调层面、新兴风险应对层面,特别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社交媒体上负面内容影响等方面,都还有很多课题需要破解。
防治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社交媒体上负面内容影响,绝对不是划出一条“数字成年”线那么简单。当网络化生存已经成为当下普遍的生存状态,只有政府监管、家庭教育、学校保护、企业履责、网民自律,多方共治、多措并举、多效发力,才能实现未成年人保护的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