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2025年普高、职专、初中、
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招生入学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普高招生2520人,县职业中专学校全日制招生700人,初中招生4465人,小学招生3532人,幼儿园招2879人。详见附件。
二、普高、职专招生
1.根据考生志愿面向全县招生(普高招生在8月20日前结束,职专招生在9月10日前结束)。
2.武平一中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计划总数的70%作为定向生招生计划,直接定向分配到本县各初中学校进行分校录取。定向生名额只用于录取本地初中学校的连续三年在籍直升生,初中阶段休学、中途转学的学生没有定向生资格。
3.武平二中综合高中班教学点设在武平职专,武平职专为牵头学校负责综合高中班的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等,武平二中负责学籍管理。
三、初中招生
(一)武平三中、实验中学、武平一中崇德校区(以下简称:崇德校区)招生办法(免试入学,实行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办法)。
2.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1)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出生申报为平川户籍,且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具有学校招生区域(以下称:招生区域)户籍;(2)父母一方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且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户籍落在招生区域的合法房产处;(3)父母一方属上级党政任命委派至武平工作的干部子女(提供单位证明);(4)政策性照顾对象。详见《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办法的通知》(武招委〔2021〕2号)文件相关规定。
第二批次:父母一方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
第三批次:祖辈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且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户籍落在祖辈房产处,三代户籍现同册。
第四批次:父母一方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提供入编文件和单位证明),且学生本人具有招生区域户籍。
第五批次:学生本人出生申报为平川户籍,且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户籍。
第六批次:父母一方出生申报为平川户籍,且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户籍。
第七批次:学生本人为实验小学、第二实小、第三实小、红军小学、进校附小(不含集文校区)的小学的毕业生,且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户籍。
第八批次: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户籍。
3.房产要求
(1)须住宅、商住用房或店面等商业办公用房,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具有县住建局登记的备案合同为凭证(产权地址以实际座落位置为准),有效登记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产入学的,房产面积不受限制;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后取得的房产入学的,房产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购买店面等商业办公用房面积应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若房产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个人产权比例应大于50%且面积大于40平方米;
(2)学位占用规定:从2027年秋季招生开始,报名入学使用的房产(含店面),必须是该房产(含店面)没有正在占用中心城区学校学位。
4.户籍要求
户籍迁入招生区域时间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
5.积分和认证办法
房产积分与户籍积分总和为入学积分。
(1)房产积分:向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以县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自建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证》取得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只作批次认定,不计积分。
(2)户籍积分:户籍以迁入的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算,每月1分。选择父母一方和适龄儿童累加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积分办法:积分含稳定工作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截止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稳定工作分按父母在编在岗工作时间计算,按月计算,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职工养老保险分按父母在相关单位(企业)缴交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按月计算,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
6.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武平三中、实验中学、崇德校区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9日。报名方式为家长下载e龙岩APP或关注e龙岩微信公众号,家长登录并完成家长的高级实名后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政策性照顾对象、无法自行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于2025年7月9日到对应片区学校(电脑派位区对象到实验中学),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网上登记报名。
(3)审核时间:2025年7月10日-15日。
7.录取办法
第一步:设置最低批次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统筹三所中学学位情况,设置三所中学统一的最低录取批次(下称“全区最低录取批次”)。
根据武平三中、实验中学、电脑派位区报名审核情况,统筹武平三中、实验中学学位情况,设置武平三中、实验中学、电脑派位区统一的最低录取批次(下称“西区最低录取批次”)。
第二步:划片招生录取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按批次顺序录取,录取对应招生区域最低录取批次以上对象(不含电脑派位区),当学位无法满足同一批次报名人数时,依据积分高低录取,录满为止。
第三步:电脑派位录取
符合对应区域最低录取批次录取条件且未被第二步录取的对象、电脑派位区域最低录取批次以上对象,根据武平三中、实验中学学位统筹安排,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其就读学校。电脑派位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四步:调剂录取
符合全区域最低录取批次录取条件且未被录取的对象,调剂到还有学位的学校录取。
8.其他
(1)武平三中、实验中学、崇德校区教职工子女可选择其父母一方任教学校上学。
(2)符合中心城区初中招生条件,父母(或一方)生育多胎的,后胎可按“小随大”在前胎正在就读的学校报名。
(3)符合武招委〔2021〕2号文件中的政策性照顾对象,自愿择校就读。
(4)符合县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对象,荣裕嘉庭·天瑞、樾龙门·天和、樾龙门·天成、金岸佳园、客都汇文化旅游综合体业主子女,到崇德校区报名就读。
(5)鉴于崇德校区校舍还未改造交付使用,崇德校区学生暂在武平一中本部就读一年,待职专搬迁并完成校舍改造后,于2026年秋季整体迁至崇德校区就读。
(6)插班转学。武平三中、实验中学、崇德校区如有空余学位,中途要求转入就读的,需满足第一批次的条件且外县转入的优先。
(二)进校附校、实验中学崇文校区招生办法
1.招收本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2.城厢镇香樟社区、碧水社区初中属实验中学崇文校区招生片区,城厢镇梁野社区初中属进校附校招生片区。
3.永平镇永平片6个村小学毕业生在进校附校、帽村中学自行选择学校入学。
4.符合武平三中、实验中学、崇德校区录取批次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符合武平三中、实验中学、崇德校区录取批次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户籍地进行划片招生,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根据暂住地或父母上班地进行划片招生。鑫龙城--鑫华庭--广电大楼—政府路--彩虹桥--东大街--文音路以东、以北划为进校附校招生片区,以西、以南划为实验中学崇文校区招生片区。
当进校附校、实验中学崇文校区学位无法满足报名人数时,参照武平三中、实验中学、崇德校区录取办法依据积分高低录取。未被录取的,可自愿选择在万安中学等城区附近学校就读或回原籍学校就读。
(三)其他中学招生办法
1.招收本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在本乡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2.下坝乡、民主乡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近在中山中学入学。
3.符合武平三中、实验中学、武平一中崇德校区录取批次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城区经商人员子女、务工人员子女也可自愿选择在万安中学就读。
(四)初中招生完成时间:所有初中学校应于8月2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四、小学招生
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农村小学招收本辖区适龄儿童,具体招生办法由各乡镇中心学校自行制订,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城区小学按以下办法招生。
(一)招生原则: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批次优先、积分排序;遵循志愿、统筹安排。
(二)招生片区
(三)录取批次
按下列批次顺序录取,当学位无法满足同一批次报名人数时,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一批:原始村民子女;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详见《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办法的通知》(武招委〔2021〕2号)文件相关规定;父母(或一方)属上级党政任命委派至武平工作的干部子女。
第二批:父母(或一方)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或县住建局备案购房合同),且父母(或一方)与适龄儿童具有平川户籍;祖辈(爷爷辈,下同)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或县住建局备案购房合同),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或一方)户籍落在祖辈房产处,三代户籍均同册且中途未变更。
第三批:祖辈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或县住建局备案购房合同),适龄儿童和父母(或一方)的户籍落在祖辈房产处,三代户籍现同册。
第四批:父母(或一方)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且适龄儿童具有平川户籍(提供无房证明,在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报名)。
第五批:父母(或一方)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
第六批:学生本人和父母(或一方)具有平川户籍。
(四)录取办法
按批次招录适龄儿童。当学位无法满足同一批次报名人数时,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第二批次中积分相同时,房产积分高的优先录取,房产积分又相同时,房产取得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三批次中积分相同时,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四批次中积分相同时,入职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五批次中积分相同时,房产取得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六批次中积分相同时,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前的优先录取。
(五)房产户籍要求
1.房产要求
(1)须住宅、商住用房或店面等商业办公用房。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县住建局登记的备案合同为凭证,有效登记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店面等商业办公用房面积应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若房产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个人产权比例应大于50%且面积大于40平方米。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产入学的,房产面积和产权比例不受限制。
(2)“二手房”学位占用规定:使用2021年6月30日后购买的“二手房”(含店面)入学的,必须是该房产(含店面)没有正在占用城区小学学位。
2.户籍要求
户籍迁入平川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
(六)积分办法
1.房产积分与户籍积分总和为入学积分。
2.房产积分办法:向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以县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其它已办证的房产(如自建房、“二手房”等)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户籍积分办法:户籍以迁入登记平川户籍的时间起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选择父或母其中一方和适龄儿童累加计分,不足一个月的均按一个月计算。
4.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以同天和安居公司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时间起算房产积分。
5.合法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业主已实际入住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及缴交水电凭证等有效凭证,以相关凭证显示时间起算房产积分。
6.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积分含稳定工作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稳定工作分按父母在县直单位在编在岗(提供入编文件,盖单位公章确定)工作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职工养老保险分按父母在相关单位(企业)缴交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
(七)报名办法
1.符合实验小学育才校区、实验小学鼓楼校区、进校附小本部校区、进校附小福景校区、第二实验小学、刘亚楼红军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等学校招生对象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家长下载e龙岩APP或关注e龙岩微信公众号,登录并完成高级实名后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30日。
现场报名:无法自行完成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到招生片区内所在学校进行现场认证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9日-30日工作时间;
2.符合第二附小、集文校区、附属学校、万安中心学校等学校招生对象报名办法:
采取到学校现场认证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9日-30日工作时间。
(八)报名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对象按系统提示准确完成监护人、适龄儿童及房产、户籍等相关信息录入即可。
2.无法完成网上报名,需到所属招生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明资料;(2)户籍簿(须提供户籍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童本页,下同);(3)原始村民还须提供林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政策性照顾对象还须按《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办法的通知》(武招委〔2021〕2号)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九)其它规定
1.因报名登记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对象,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和学位数公布后,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第二次报名,县教育局将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录取。未进行二次报名的视为默认同意调剂。
2.父母(或一方)和适龄儿童具有平川户籍且在平川范围有固定房产,生育多胎的,后胎可按“小随大”在前胎正在就读的学校报名。
3.政策性移民共同安置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子女入学,具有所在地房产且父母(或一方)和适龄儿童具有所在地户籍的,按所在地原始村民待遇报名入学;若父母(或一方)和适龄儿童不具有所在地户籍的,列入第五批次。
4.中远上城、中央公园、新天地、华晟丽景、中盛豪庭、西进工程安置住宅小区等西进工程开发楼盘,2017年7月31日前具有县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平川户籍业主子女可在实验小学育才校区报名。
5.为提升集团化办学效益,更好地促进实验小学育才校区和鼓楼校区的高度融合发展,同时也为解决育才校区生源剧增,无法容纳的问题,2025-2026学年育才校区六年级学生全部迁移至鼓楼校区就读,保持原班级建制,科任教师原则上全部跟班同步。
(十)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第二附小、附属学校、第三实小、集文校区(文溪小学)、万安中心学校等学校申请就读。
1.区域划分
(1)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居住地点或务工地点、店铺位置选择区域内学校申请就读。若申请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对象,须统筹调剂至其余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按“小随大”政策选择学校报名。
2.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城区其它学校调剂的生源;户籍挂靠在城区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符合“小随大”政策对象;
第二批次:县外籍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籍簿、居住证或经商务工有关证明);
第三批次:有签订1年期以上劳务合同、缴交五险一金或部分险种务工人员子女;派遣工的子女;在县城规划区内有工商执照、实体店铺的商户子女。(以上提供户籍簿,对应提供务工合同、五险一金缴交证明、工商执照、商铺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3.录取办法
按批次录取。第二批次学位不足时,居住证领取时间靠前先录取;第三批次学位不足时,以五险一金缴交时间或工商执照办理时间进行积分,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分,根据积分从高至低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的统筹到其它学校就读。
4.报名认证时间、地点:于2025年8月1日-2日前往相关学校报名。
五、幼儿园招生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健康幼儿。
2.招生计划:实验幼儿园150人;平川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鼓楼幼儿园、文山幼儿园、蓝天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各100人;碧水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各50人。
3.招生办法:城区公办幼儿园按条件分批次招生。若相应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或剩余学位数,则进行电脑派位。生育多胎的,后胎可按“小随大”在前胎正在就读的幼儿园报名。
4.第一批次招生
(1)报名条件
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①实验幼儿园招收兴南、西厢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②平川幼儿园招收七坊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③第二实验幼儿园招收城南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④鼓楼幼儿园招收红东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⑤文山幼儿园招收在福建省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住房(商铺)的业主子女、文山集团管理人员子女和东云村(神树岗、杨屋、狮形湾)、园丁村(苟美畴)4个自然村的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⑥碧水幼儿园不招收原始户籍村民子女,可招收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⑦蓝天幼儿园招收在盛世鑫城购买住房(商铺)的业主子女;⑧启文幼儿园招收南通村、灵通村(马凹、岭上、围屋、李屋、下段自然村)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⑨启童慈济幼儿园招收始通、上东、下东、灵通(下段野窝里、王屋、红庙、长坑自然村)原始户籍村民子女或城厢镇有房有户人员子女。
注:政策性移民人员子女落户移民所在地(移民局有备案)同等享受原始户籍村民子女待遇。
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①父母双方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和县域内国有企业工作满三年且有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子女;②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详见《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办法的通知》(武招委〔2021〕2号)文件相关规定。由相应部门按照文件规定,收集相关资料,形成汇总表,进行集体研究审核认定,由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确认,交县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2)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1日-6月22日,原始户籍村民子女的幼儿家长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政策性照顾的幼儿家长带相关材料自选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若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报名人数超过各园的计划招生数,则于6月26日上午在武平二中进行电脑派位。
(3)报名所需材料
新生报名均需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和相关证明材料。①原始户籍村民子女的幼儿家长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林田证、粮补存折),政策性移民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移民局的有关证明材料。②双职工(或单职工)子女的幼儿家长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国有企业职工子女的幼儿家长还需提供用工合同、单位入园幼儿汇总表、2022年8月份、2023年8月份、2024年8月份和2025年5月份单位工资明细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第二批次招生
若第一批次符合条件的幼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则对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幼儿进行招生。
(1)报名条件:文山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3所园不限平川、城厢户籍和房产,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及幼儿出生证。实验幼儿园、平川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鼓楼幼儿园、碧水幼儿园、蓝天幼儿园6所幼儿园,除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及房产证明等材料外,报名截止日之前父母一方及适龄幼儿还应具有平川户籍,且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住宅或商住用房:幼儿父母一方有合法房产的。
②祖辈房产:适龄幼儿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与祖辈长期共同生活的,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全产权所有人为祖辈;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幼儿的祖辈。
③单位集资房:居住单位集资房的应持有父或母有关单位证明及实际居住的有效证件和相关房产归属的原始凭证(财产产权公证书、购房合同及交房手续、公房分配或集资房手续等相应材料),且实际居住的。
④自建房:居住自建房的,必须出具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住建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或提供幼儿监护人房产水、电开户证明;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且已实际入住的业主,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和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
⑤廉租房或公租房:享受县造福工程和县保障性配租配售共同安置人或共同申请人视同有房产(需提供天和安居公司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水电等有关票证)。住宅被征收人员子女,选择回迁安置但尚未回迁的,必须出示住宅征收安置协议。
⑥万佳小区造福工程安置户(无平川户籍)和天和小区住户(有平川户籍)仅可参与鼓楼幼儿园第二批次电脑派位;幸福里小区造福工程安置户(无平川户籍)和园丁村(除苟美畴外)仅可参与文山幼儿园第二批次电脑派位;其他分散的造福工程安置户(无平川户籍)仅可就近选择一所幼儿园参与第二批次电脑派位。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28日-6月29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带相关材料到所选的第一志愿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幼儿家长需填写报名表,填表时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具有平川户籍和房产的幼儿家长自选五所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平川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鼓楼幼儿园、文山幼儿园、碧水幼儿园、蓝天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填报第一、二、…五个志愿;非平川户籍的幼儿家长填报(文山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第一、二、三个志愿。派位时根据志愿顺序幼儿园同时进行(如第一志愿报名实验幼儿园的参加实验幼儿园派位,报名平川幼儿园的参加平川幼儿园派位,其余相同),未入选的幼儿进行第二志愿派位,依此类推,直至完成第二批次招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及房产证明等材料。
(3)派位时间:2025年7月7日上午9点,在武平二中现场对符合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幼儿进行电脑派位。
6.第三批次招生
若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幼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招生。
六、严肃招生纪律和招生程序
招生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武平县城区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阳光招生若干意见》(武纪〔2017〕46号)文件精神。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规定班生数招生,严格控制班生规模,消除大班额现象。
(三)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设立重点校、重点班,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四)要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坚决杜绝乱招生、“条子生”的行为,确保教育公平,做到阳光招生,取信于民。
(五)义务教育阶段禁止择校,正常转学必须符合班生规模要求。
附件:
1.武平县2025年中学招生计划表
2.武平县2025年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表
3.武平县2025年中心学校、县直小学招生计划表
4.武平县2025年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第2275期
来源丨武平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