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互联网平台及自媒体从业者:
为切实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线上线下广告发布行为,依法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净化考试环境,营造良好考试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是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和党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国家和军队勋章,国家机关名称、标志、所在地名称、标志性建筑物(如:新华门、中南海、天安门等)图形,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发布商业营销广告。
二是不得发布含有将考取编制与“人生成功”“成功上岸”等相关联的不当表述或暗示,宣扬不正确人生观、劳动观、就业观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内容或其他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
三是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包过”“真题”等内容,或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四是不得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政府部门、考试机构、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内容的广告。
五是不得发布含有利用科研单位、社会组织、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内容的广告。
六是不得发布含有虚构师资实力、捏造资质荣誉、夸大培训效果、预测考试结果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的广告。
七是不得对历年考试通过率、通过人数、报名人数等经营数据以及用户评价、学员反馈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八是不得制作、发布利用“标题党”博眼球、制造考生和家长焦虑、炮制虚假内容的广告。
九是不得发布贬低其他培训机构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
十是不得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伪造名师或学员形象发布广告或虚构“人设”进行营销。
考试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不断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广告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供稿:周新宇 责编:宋知浩 涉密审核:周新宇总编: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