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毕业生投身西部、扎根基层、服务国家需要,根据国家和地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对赴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宣传
请各院系面向2026届毕业生深入开展该项奖励的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帮助毕业生充分了解该计划设立的背景与初衷、熟悉具体内容及申报操作流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与就业观,增强投身西部、服务基层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流程
1. 提交系统申请
拟申请本次奖励的毕业生(具有定向性质的学生不在此奖励范围),确认就业系统信息审核通过后,可前往院系就业辅导员老师处查阅《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赴西部、基层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励管理办法》及说明,于2026年6月14日17:00(第一批次申请截止时间)前登录北京师范大学就业资讯网(http://career.bnu.edu.cn),具体操作步骤参照《学生填报指南》(附件1),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就业协议电子扫描版。
说明:如因毕业时间、三方协议签订时间等原因无法在第一批次完成申请的,可于2026年秋季学期参与第二批次申请,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第一批次审核通过的学生应参加毕业前学校举办的西部基层就业出征仪式。
2.提交征文
请将不少于1000字的西部基层就业征文(Word版)发送至邮箱:jyzd@bnu.edu.cn,文件命名为“姓名-院系-西部基层就业征文”。征文内容可包括择业或备考期间的心路历程、未来展望,以及对在校师弟师妹的寄语等(格式详见附件2)。
(二)审核流程
院(系)于6月21日17:00前完成审核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复审,复审通过后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部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财经处统一发放奖励金。
三、其他说明
(一)赴西部地区、基层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除享受我校政策优惠与奖励外,可享受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如国家或北京市政策发生调整,按调整后的新政策执行。
(二)若申请人同时符合我校两种及以上奖励计划(如“四有”好老师启航计划奖励金等),奖励金不重复发放,将按照金额就高原则发放。
本通知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西部基层就业奖励申请操作指南(学生个人端)
2.西部基层征文模板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5月22日

责编:秦岭
审核:张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