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来说,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可分为两类:士兵考学和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其中,士兵考学也称“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分为招收生长军官(警官)本科教育学员、军士(警士)职业技术教育学员(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军士(警士)职业技术教育学员,培训类型上均属于学历教育,学制为两年至四年。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在培训类型上属于初级军官任职培训,培训期为10个月左右。
本期,我们介绍四种类别士兵学员在毕业分配等方面的区别。
一、士兵提干结业分配去向
学员结业后,原则上分配回原送学战区级单位,到师级以下部队基层岗位任职;根据需要也可调整分配到其他战区级单位。目前,大部分承训院校学员第一岗位任职,按量化考评排名在分配计划内依次选择分配去向(一般为原军兵种)。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后,按学历确定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军衔及工资基本标准。本科学历的按规定授予少尉军(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按规定授予中尉军(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七级。
二、士兵考学毕业分配去向
生长军官本科教育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员,授予学士学位,按规定授予少尉军(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学员毕业后第一岗位任职,按考评排名在分配计划内依次选择分配去向。
两类军士职业技术教育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学员毕业分配按照《兵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落实定向分配、专业对口要求,通常分配回原送学旅团级单位相应岗位,原单位无岗位或编制无空缺的,由部队统筹调剂使用(一般为原军兵种)。军士职业技术教育(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军士职业技术教育学员毕业后原则上应分别继续服现役至二级上士、一级上士以上军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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