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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计算题是数学学习的 “基本功训练场”,核心围绕整数四则混合运算的深化、小数运算的入门以及分数运算的初步接触展开。不同题型的计算逻辑和操作要点差异较大,需先明确题型特征,再匹配对应的解题方法,避免盲目计算。
一、先辨题型:找准计算核心方向
五年级计算题主要可分为三大类,每类题型的核心考点和解题思路各有侧重,需精准区分:
- 整数四则混合运算:核心考点是 “运算顺序的严格遵循”,需牢记 “有括号先算括号内,无括号时先算乘除、后算加减,同级运算(只有加减或只有乘除)从左到右依次计算”,解题时需按顺序分步推进,不可随意跳步。
- 小数加减法:核心考点是 “相同数位对齐”,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 “小数点对齐”,无论是整数与小数相加,还是小数与小数相加,都需先将小数点上下对齐,再从末位开始计算,必要时可通过末尾补 0 补全小数位数,确保计算准确。
- 小数乘除法:核心考点是 “小数点的定位”。小数乘法需先将小数转化为整数计算乘积,再根据因数中小数的总位数确定积的小数点位置;小数除法需先将除数转化为整数,被除数同步扩大相同倍数,再按整数除法规则计算,商的小数点位置需与转化后被除数的小数点对齐。
- 分数运算:五年级主要涉及同分母分数加减法、异分母分数加减法以及分数与整数相乘。其中,同分母分数加减法核心是 “分母不变,只算分子加减”;异分母分数加减法核心是 “先通分,转化为同分母分数后再计算”;分数与整数相乘核心是 “分子与整数相乘,分母保持不变,能约分的先约分再计算更简便”。
二、严守步骤:掌握每类题型的标准解法
计算题的正确率离不开规范的解题步骤,以下针对五年级高频计算题类型,详细拆解 “分步操作指南”,按步骤执行可大幅减少基础错误。
(一)整数四则混合运算:“标顺序→分步算→细检查”
这类运算的关键是不混淆运算顺序,尤其当算式中出现多层括号或多步乘除时,需按 “优先级” 逐步计算:
- 标顺序:拿到算式后,先用不同符号标注出运算步骤的优先级,比如用 “△” 标出括号内的运算,用 “○” 标出乘除运算,用 “□” 标出加减运算,明确先算什么、再算什么。
示例:计算
360−(24A
~
5+18)A
~
⋅6
,先标括号内的 “24×5”(△1)和 “24×5 + 18”(△2),再标括号外的 “(△2) ÷ 6”(○1),最后标 “360 - (○1)”(□1)。
- 分步脱式:严格按标注的顺序逐步书写计算过程,每一步只完成一个运算,且要完整写出当前算式,避免直接写结果。
延续示例:
360−(24A
~
5+18)A
~
⋅6
=360−(120+18)A
~
⋅6
(先算括号内乘法:24×5=120)
=360−138A
~
⋅6
(再算括号内加法:120+18=138)
=360−23
(接着算除法:138÷6=23)
=337
(最后算减法:360-23=337)
- 避坑点:绝对不能跳步计算,比如直接将 “(24×5 + 18) ÷ 6” 算成 “(120+18)÷6=23” 后,跳过 “360 - 23” 这一步直接写结果;同时注意括号的优先级高于乘除,不可先算括号外的除法再算括号内的运算。
(二)小数加减法:“对齐点→补零位→算进退”
核心是通过 “小数点对齐” 确保相同数位对齐,计算时需关注末位的进位和退位情况:
- 对齐点:列竖式时,将两个数的小数点上下严格对齐,若其中一个数是整数(如 4),需先在整数末尾添上小数点和 0(写成 4.0 或 4.00),使两个数的小数位数一致。
示例 1(加法):计算 5.32 + 2.8
先将竖式写成:
plaintext
取消自动换行
复制
plaintext
取消自动换行
复制
(2.8末尾补0成2.80,确保与5.32都是两位小数,小数点对齐)
- 算进退:从末位开始计算,加法中满 10 向前一位进 1,减法中不够减向前一位借 1 当 10,进位和借位需在竖式中清晰标注(如进位用 “1” 标在对应数位上方,借位用 “・” 标在对应数位上方)。
延续示例 1 加法计算:
百分位:2+0=2;
十分位:3+8=11,满 10 向个位进 1,十分位写 1,个位上方标 “1”;
个位:5+2+1(进位)=8;
最后在结果对应位置点上小数点,得 8.12。
示例 2(减法):计算 6 - 3.15
先将 6 写成 6.00,竖式对齐:
plaintext
取消自动换行
复制
6.00
plaintext
取消自动换行
复制
百分位:0减5不够减,向十分位借1当10,10-5=5,十分位上方标“·”;
十分位:原本是0,被借走1后剩9,9减1=8;
个位:6被借走1后剩5,5减3=2;
结果得 2.85。
- 避坑点:切忌将 “末尾对齐” 当作 “数位对齐”,比如计算 5.32 + 2.8 时,将 2.8 的 “8” 与 5.32 的 “2” 对齐(末位对齐),导致十分位的 “8” 与百分位的 “2” 错位,最终计算错误。
(三)小数乘除法:“转整数→定点位→理特殊”
这类运算的核心是通过 “转化” 将小数计算变为整数计算,再处理小数点问题,同时需关注特殊情况的应对:
1. 小数乘法:“转整数算积→数小数位数→点小数点”
- 转整数:忽略两个因数的小数点,将其当作整数进行乘法计算,求出整数乘积。
示例:计算 3.25 × 0.4
先算 325 × 4 = 1300(忽略小数点,3.25 变 325,0.4 变 4)。
- 数位数:分别数出两个因数中小数的位数,将位数相加,得到积需要保留的小数总位数。
延续示例:3.25 有 2 位小数,0.4 有 1 位小数,总共 2+1=3 位小数。
- 点小数点:从整数乘积的末位开始,向左数出对应位数(示例中数 3 位),点上小数点;若整数乘积的位数不够,则在前面补 0,再点小数点。
延续示例:1300 从末位向左数 3 位,是 1.300,末尾的 0 可省略,得 1.3。
特殊情况(积的位数不够):计算 0.15 × 0.02
整数乘积:15×2=30;
因数共 2+2=4 位小数,30 只有 2 位,需在前面补 2 个 0,变成 0.0030,省略末尾 0 后得 0.003。
- 避坑点:点小数点时方向不能错(必须从末位向左数),且不能遗漏因数中的小数位数,比如计算 3.25×0.4 时,误将小数位数算成 2+0=2 位,得到 13.00 的错误结果。
2. 小数除法:“转整数除数→同步变被除数→算商定位”
根据除数是否为整数,分为两种情况,核心都是先将除数转化为整数:
类型 A:除数是整数(如 7.2 ÷ 4)
- 列竖式:将被除数写在除号内,除数写在除号外,商的小数点位置需与被除数的小数点位置上下对齐。
- 分步计算:从被除数的最高位开始除起,若整数部分不够除(如 0.96 ÷ 3),需先在商的整数部分写 0,再点上小数点,继续除小数部分。
示例:计算 0.96 ÷ 3
竖式中,3 除 0 不够除,商 0,点小数点;
3 除 9 得 3,写在十分位;
3 除 6 得 2,写在百分位;
结果得 0.32。
类型 B:除数是小数(如 4.5 ÷ 0.15)
- 转整数除数:看除数有几位小数,就将除数的小数点向右移动几位,使其变成整数(0.15 有 2 位小数,向右移 2 位变成 15)。
- 同步变被除数:被除数的小数点需同步向右移动相同位数,若被除数的小数位数不够,则在末尾补 0(4.5 有 1 位小数,向右移 2 位需补 1 个 0,变成 450)。
- 算商:按整数除法的规则计算(450 ÷ 15 = 30),商的小数点无需额外调整(因被除数已同步变化),直接得 30。
特殊情况(商中间有 0):计算 3.06 ÷ 6
6 除 3 不够除,商 0,点小数点;
6 除 0 得 0,写在十分位;
6 除 6 得 1,写在百分位;
结果得 0.51。
- 避坑点:转化除数时,被除数必须同步扩大相同倍数,且扩大后若位数不够需补 0,比如计算 1.2 ÷ 0.25 时,除数变 25(右移 2 位),被除数需变 120(右移 2 位,补 1 个 0),不可误将被除数变成 12 导致计算错误。
(四)分数运算:“分类型→按规则→简约分”
五年级分数运算以基础加减和整数乘法为主,需根据题型遵循不同规则,同时灵活运用约分简化计算:
1. 同分母分数加减法:“分母不变→分子加减→约最简”
- 计算分子:保持两个分数的分母不变,只将分子进行相加或相减,得到新的分子。
示例:
8
3
+8
2
,分母保持 8 不变,分子 3+2=5,得
8
5
;
9
7
−9
4
,分母保持 9 不变,分子 7-4=3,得
9
3
。
- 约最简:若计算结果的分子和分母有公因数(如
- 9
- 3
- ),需用公因数(3)同时除以分子和分母,化简为最简分数(
- 3
- 1
- )。
- 避坑点:不可将分母也进行加减,比如
- 8
- 3
- +8
- 2
- 误算成
- 8+8
- 3+2
- =16
- 5
- ,这是完全错误的。
2. 异分母分数加减法:“找最小公倍数→通分变同分母→按同分母算”
- 找最小公倍数:确定两个分母的最小公倍数,作为通分后的共同分母(如计算
- 4
- 1
- +3
- 2
- ,4 和 3 的最小公倍数是 12)。
- 通分:将每个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一个数,使分母变成最小公倍数,分子同步变化(
- 4
- 1
- 的分子分母同乘 3,得
- 12
- 3
- ;
- 3
- 2
- 的分子分母同乘 4,得
- 12
- 8
- )。
- 计算:按同分母分数加减法规则计算,分子相加(3+8=11),分母保持 12 不变,得
- 12
- 11
- ,若需约分再进一步化简(此例已是最简)。
- 避坑点:通分时分子必须同步乘与分母相同的数,比如
- 4
- 1
- 通分成分母 12 时,只将分母乘 3,分子仍为 1,得到
- 12
- 1
- ,导致后续计算错误。
3. 分数与整数相乘:“辨能否约分→先约再算或直接算→定结果”
- 直接计算(不能约分时):将整数与分数的分子相乘,分母保持不变,结果若为假分数可转化为带分数(如
- 5
- 2
- A
- ~
- 3
- ,分子 2×3=6,分母 5 不变,得
- 5
- 6
- ,转化为
- 15
- 1
- )。
- 先约分再计算(能约分时):若整数与分数的分母有公因数,先将整数与分母约分,再用约分后的整数与分子相乘,简化计算过程(如
- 7
- 3
- A
- ~
- 14
- ,14 和 7 的公因数是 7,14÷7=2,7÷7=1,再算 3×2=6,分母 1 不变,直接得 6)。
- 避坑点:只能将整数与分母约分,不可将整数与分子约分(如
- 7
- 3
- A
- ~
- 14
- 误将 14 与分子 3 约分,导致结果错误);同时注意整数与分母约分后,分母变为 1 时,结果直接为整数,无需保留分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