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公布《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我省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资金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项目予以支持。
《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支持方向:支持高职院校,职教本科院校,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支持优质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支持产业园区和企业的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包括建设实训场地、实训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辅助设施,支持利用现有培训场所、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场所改扩建;支持对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发展有示范作用的其他项目。
市级发展改革部门、省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储备、申报和管理等工作。我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资金。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方式,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总投资80%的比例进行支持。企业投资项目采用投资补助方式的,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总投资50%的比例进行支持,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资金总额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总额,当年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何宝国)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