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今(19)日,重庆市教委发布关于《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将在全市中小学探索增设春秋假,通过“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统筹安排”原则,构建更具弹性的假期体系,让学生在学期中获得合理休整。
全市不搞“一刀切” 各区县自主决定假期安排
《意见稿》提出三大核心原则,明确全市不搞“一刀切”。坚持因地制宜,各区县需结合气候条件、教育资源、家长需求等实际情况,充分调研论证后自主决定春秋假是否实施、何时实施、假期时长等,经属地政府同意后统一安排;坚持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实施,鼓励有基础、有积极性的区县率先试点,积累假期组织、安全保障等实践经验后逐步推广;坚持统筹安排,严格保障教学秩序,在完成国家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优化校历安排,不得随意缩减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总时长。

在实施安排上,春秋假每学年各设一次,原则上安排在5月、11月,每次2—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周末、运动会、劳动周等相衔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根据气候特点、教学规律、群众需求和社会活动统筹确定。原则上不在期中考试(半期检测)前安排。
教学调整方面,春秋假将从每学期1周的学校机动周中调整安排,中小学总教学周数保持不变,重点在小学、初中错峰实施,鼓励高中试行。假期内容倡导以“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为核心,引导开展人文地理考察、农耕参与、生态保护、红色教育、国防教育、非遗传承、博物馆参观等户外活动,保障学生充足睡眠、休息与自主发展空间。
严禁布置书面作业、违规补课或组织集体研学活动
针对家长普遍关注的“看护难”问题,《意见稿》明确系列配套保障措施。规范办学行为方面,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给学生布置书面形式的家庭作业;严禁返校后立即组织考试;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学校不得在春秋假期间统一组织或变相引导组织开展研学实践、夏(冬)令营、户外拓展等形式的集体活动。
安全教育上,落实“1530”安全教育提醒机制,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强化防溺水、交通、消防等安全教育,建立家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托管服务供给方面,构建校家社协同育人体系,要协调好校外托管,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协调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利用少年宫、青少年之家、文化宫等公共场馆提供公益托管服务;要实施好校内托管,学校需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无偿托管服务,不得额外或变相收取托管服务费,真正实现“假有所获、假有所乐”。
《意见稿》指出,截至目前,浙江、四川、广东、湖北等省已开始探索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并出台相关实施指导意见。去年以来,市教委共收到群众咨询、建议实施春秋假的市长信箱邮件、来电共34条。2025年11月13—14日,荣昌区率先在全区71所义务教育学校和109所幼儿园试点推行春秋假,社会面反映比较平稳。在借鉴其他省市探索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工作经验基础上,市教委牵头起草了《意见稿》。目前,相关意见征集工作正在推进中,将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建议后进一步优化实施细则。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