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涉考商业广告发布,维护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保障考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涉考商业广告宣传行为规范指引,提醒全市涉考培训、报考咨询、志愿填报、择校升学中介等相关服务机构,及各类广告经营主体作依法依规开展广告宣传。
严禁发布含有“押题准”“保录取”“保提分”“志愿填报百分百成功”“名校率”等内容的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或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性承诺。
严禁使用“命题专家”“阅卷老师”“内部人员”等,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或阅卷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升学指导等。
严禁借“喜报”“红榜”“高考状元”“名校名师”等进行宣传,不得利用教育机构、专业人士、在校师生、往届考生及家长的名义或形象等作推荐、证明。
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发布广告,必须显著标注“广告”字样;利用AI技术制作生成的广告必须清晰标注“AI生成”;严禁借助AI技术伪造名师、考生形象及相关场景进行营销推广。
严禁发布含有夸大机构实力与培训成效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严禁刻意渲染升学竞争压力、制造教育焦虑,片面曲解教育理念、误导考生与家长理性择校备考。
严禁在广告宣传中以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方式,故意缩小、隐藏应显著标明的提示性用语。
严禁在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 “提高智商”“增强记忆力”等未经科学验证的功效。
严禁发布考试作弊电子器材广告,文具、电子设备等广告内容不得含有 “考试专用”“防监测”“防电子干扰”等违法违规内容。
高考、中考期间
海口市市场监管部门
将强化广告监测与日常巡查
从严查处
涉考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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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也提醒
广大考生及家长
理性辨别涉考宣传信息
提高防范意识
谨防各类虚假宣传陷阱
避免权益受损
诚邀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若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留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