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公告
近期,我县发现郸城光明中学与鹿邑远志高中以联合办学名义,在我县进行招生宣传,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招生政策,扰乱我县正常教育秩序。经核查,县教体局并未批准同意县域外学校在我县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县教体局已责成相关学校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在全县范围内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为切实净化招生环境,保障教育秩序平稳规范,在全县范围内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1.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招生“十项严禁”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宣传、报名登记、预收学费等招生相关活动,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工作流程有序开展;
2.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范围内招生,严禁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开展联合办学相关招生活动或以此名义误导家长、招揽生源;
3.任何学校严禁发布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宣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严禁委托第三方机构、个人开展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工作,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减免学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4.严禁培训或中介机构、个人以学校名义,通过讲座、咨询等形式欺骗、诱导学生及家长进行招生,或通过网络等渠道发布不实信息,干扰招生工作。县教体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恶意扰乱我县招生秩序的校外培训机构及个人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5.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和教师严禁从事违规招生宣传或有偿招生行为,如有帮助县域外学校在我县进行宣传,或组织、介绍、引导学生参加外地学校招生考试行为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请家长要增强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不轻信任何学校和中介机构的虚假招生宣传,不参加任何学校或机构组织的所谓“选拔考试”,不提前预交任何费用。学生和家长因误听、误信产生的误解、误读,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应自行承担。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积极监督举报各类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及线索。
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394-7224375
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394-7219886
鹿邑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