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同花顺财经(ths518),获取更多机会
0人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1)88933003 举报邮箱:jubao@myhexin.com
网站备案号: 浙ICP备18032105号-4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看身边朋友都用最新的苹果手机,咬牙租了一台却惹上官司,悔不当初啊!”
近日,盐津法院柿子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苹果手机租赁合同纠纷。某科技公司将小张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苹果15 Pro Max手机租金。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却折射出对青少年超前消费的隐忧。
2024年3月,刚满18周岁的小张被同学新买的苹果手机吸引,加之“零首付”“低月供”的诱惑,在未告知监护人的情况下,便通过某租机平台以“零首付、分六期”方式租赁了一部近1.3万元的苹果手机。小张仅支付首期3099元后便停止履约。平台多次催缴无果后,依据合同约定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租金、违约金共计9499.05元。
小张家庭条件普通,主要是“别人有,我也得有”的盲目攀比心理驱使所致,并且租赁总价超出正常市场价,这类“信用租赁”实质是变相高息贷款。面对公司维权的主张,法官指出公司审查疏漏,签约时被告刚满18周岁,系统却未核验其还款能力,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对小张进行思想教育,让其认识到真正的“面子”不是靠一部手机获得,而应量力而行,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取得。
青春不“贷”未来,底气无需分期。青少年不应被社交媒体“人均法拉利”的“精致生活”假象裹挟,“能力未至,欲望先行”的漩涡从拒绝超前消费做起!
原标题:《青春不应被“分期”:租用苹果手机带来的消费教育课》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