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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招考委〔2026〕4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试工作
01
复试分数线
我校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并公布我校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
02
复试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03
考生复试准备及资格审查
1.认真阅读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通知
考生须认真学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查阅我校在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y.blcu.edu.cn/)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明确复试安排和要求,严格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内相关要求。对于违反诚信及应试规范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除各专业复试安排和要求中明确规定需提交个人简历、作品、PPT等材料的考生外,其他专业考生一律不得在复试面试时携带任何材料进入考场,违者将按作弊处理。
2.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进入我校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来校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已毕业的考生须携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学生证原件(学生证须加盖有效注册章)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10门以上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携带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上已发表过两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本年度网上确认最后日期之前出具已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或编辑部的“论文录用/发表通知”原件。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
由考生所在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密封并骑缝签字,考生本人不得拆开查看。如复试来校前开具考核表存在困难,应在报到时向学院说明具体原因,并务必不晚于3月27日寄送给学院负责老师。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6)其他材料
初试报名中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纸质版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一份。
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以备核验,部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交留存。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原件)一律不予退还。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04
复试日程安排及复试方式
复试拟于3月22日-3月25日开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请考生根据各专业复试安排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时入校报到并完成资格审查,完成资格审查后按照学院安排进行复试笔试及面试。
各专业具体报到、复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生学院确定,研究生院统一公布,考生按照相关要求来校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05
缴纳复试费
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均须缴纳复试费,考生须在来校报到前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方式为线上缴费,请考生按时完成缴费,详见附件3。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06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包括各学院自行确定的笔试和必须参加的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其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40%,旨在对复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发展潜力等素质进行考察与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力、反应速度、语言表达的准确度及流畅度。笔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是否进行)占复试成绩的40%。无笔试专业,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8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7
成绩折算办法
1.如有笔试,复试成绩=笔试*4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40%+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如无笔试,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8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2.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会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满分500分或300分,换算成百分制100分,会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70%。
3.调剂考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初试成绩满分500分或300分,换算成百分制100分,占总成绩的50%。
4.成绩平均分计算、复试成绩及初试成绩换算过程、总成绩折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08
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调剂工作
01
调剂原则
(1)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只有公布调剂方案的专业接收调剂生,未公布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生,考生不得申请。
02
申请调剂程序
①考生查阅相关专业的调剂工作通知和调剂公告,阅读我校相关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公告中对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报考专业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2026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要求方可进行调剂。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接收调剂相关专业信息。
②考生根据调剂公告及调剂工作通知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③拟调入专业对申请人筛选后,通知其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拟调入专业的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及要求参照本文一志愿复试要求进行。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与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各批次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
④经复试被各专业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⑤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⑥对于初试成绩、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03
向校外调剂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进行调剂,并按规定办理调剂手续。我校不再寄送调剂考生的初试答卷。

三、录取工作
01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贯彻“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各院系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02
录取办法
各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名,排在名额之外者自然淘汰。其中,国际事务各考试科目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化遗产发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翻译学各语种等招生计划单列方向单独排名。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可根据需要附加考试。复试分批次进行的,每批次按考试总成绩独立排序。
0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任何一门同等学力加试课程的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及录取各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或复试资格等情形的,一律不予录取。
(5)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4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或复试资格等情形,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四、信息公示
我校复试成绩拟于2026年4月3日前开通查询,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30日前于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y.blcu.edu.cn/)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其他
1.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