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6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资格种类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市“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一)中山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中山市)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中山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山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中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中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或认证为准,并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注:因未能在2026年4月30日第一阶段补正材料截止前获得学历证书并核验通过,导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未成功的申请人,在学历(毕业证书)核验成功后,请于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第二阶段报名开始时,自行将报名资料调整至第二阶段。届时需重新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并再次提交网办材料、填写证书领取方式。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中山市指定医院名单详见下文“四、报名时间和认定流程安排——(二)体检”。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报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并检验通过。
2.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报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并检验通过。
3.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特别提示:申请此类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者,须提供毕业成绩单或毕业学校说明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书面原件,且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须由本人亲自到认定机构现场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和教师从业禁止等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报名时间和认定流程安排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30。
第二阶段:6月15日9:00至6月24日17:30。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申请,建议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或专科应届毕业生在第二阶段报名。
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注册并完成信息核验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全年开放个人身份注册和信息核验,建议在非报名时段提前登录,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完成个人身份注册,并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成信息核验。
具体操作请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使用手册”—《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特别提示: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请务必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信息核验:①个人身份信息、②教师资格考试信息、③普通话证书信息(二乙以上)、④学历学籍信息等,状态必须为核验通过或已核验。
(二)体检
1.上半年第一阶段体检有效日期:
2026年1月-4月28日。
报名时如未完成体检,请先上传手写体检知情书,并在4月30日前完成补正材料上传合格体检表。
特别提示:如在2026年4月30日第一阶段补正材料截止前,因未体检、未体检复查、体检复查结果待定,或体检合格但材料不符等原因导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未成功的申请人,请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第二阶段开始报名时,自行将报名资料调整至第二阶段。届时需重新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并再次提交合格的网办材料、填写证书领取方式。
2.体检方式
申请人必须提前下载本公告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医院不提供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体检表,贴好与报名认定一致的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拍照要求请看下文——申请材料要求——个人证件照),填写个人信息(可打印或手写,姓名必须要大和端正)和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学段,认真阅读各医院体检指引,自主前往(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或中山陈星海中西医结合医院)其中一所总院体检,体检合格请加盖医院公章和合格结论。
(三)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
申请人报名及提交材料均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信息核验全部通过的申请人无需到认定机构现场办理(特殊情况由审批机构通知申请人到现场核验的除外)。
申请人具体操作请查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登录后报名并上传材料,申请人提交认定申请后,报名成功系统会生成报名号,逾期不补,请申请人自行检查。
(四)申请材料要求
信息核验通过的项目无须上传材料,其余证件或证明材料只需原件的扫描件或拍摄原图,要求图片清晰。上传材料的文件格式和大小要求由报名系统全国统一,地市认定机构无权设置和干预。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不予认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以下内容滑动查阅
1.身份证明
(1)中山市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以及本人户口簿主页(有家庭地址页)和本人页,或集体户口证明。
(2)非中山市户籍的内地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和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为中山市,如上传电子证须包含完整的二维码。
(3)中山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上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阶段报名时请先核验学籍信息,在补正材料截止前完成核验学历信息。
(4)中山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上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盖章的全日制就读证明。请先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和核验在读研究生学籍并以“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5)港澳台人员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驻中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
2. 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通过的不需要上传学历证书。不能核验通过的需上传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中师学历申请人需上传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和毕业证原件。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通过的不需要上传。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普通话测试站出具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检合格证明
所有体检项目包括“胸透”均应检查完毕,体检表(见附件1)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幼儿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须完成体检表中“仅限幼儿教师资格”的专项检查。
体检合格证明需正反两面(前页有个人姓名和照片;后页有医院结论和公章)完整上传,请不要上传医院打印的检验明细单。
上传时间不可超过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未按时上传将不予受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附件4)执行。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提交至公安机关进行核查。
(2)港澳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上传,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认定机构作为认定依据。
(3)中国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中国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直接向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提交。
6.个人证件照
(1)本人近6个月以内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
(2)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照片文件应小于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3)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照片必须显示申请人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
(5)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6)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无边框,申请人请勿穿着白色服装。
(7)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确保照片无拉升变形,注意保留适量肩膀部位。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8)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9)照片将用于证书制作,请申请人前往照相馆拍摄标准证件照,勿提交“海马体”等风格化滤镜或过度修图的照片,
(10)如需修改请,重新选择。
(11)照片上传后,认定机构将对照片进行审核。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要求重新上传,补正资料截止前(2026年4月30日)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本批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无效。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提供)。
8.毕业成绩单和教育教学能力证明
(1)仅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此项。
(2)毕业成绩单应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成绩,毕业成绩单复印件须档案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3)毕业证须体现“师范”类专业,或提前联系毕业学校书面说明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
(4)现时教育教学能力证明须由任职工作单位提供。
(5)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并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须本人到认定机构现场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五)留意系统状态及时补正
申请人报名取得报名号后,认定机构将根据报名时间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期间请留意申报系统状态变化和留言提醒。
请申请人在交齐材料三个工作日后及时登录申报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中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查看当前批次的报名信息和认定机构的提示信息和状态。请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及认定机构的留言内容,按要求补充完善报名信息,第一阶段补正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如状态未变又没有留言,请耐心等候。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即网上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将通过“中山教育体育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zsedu.cn)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认定结果。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通过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1.邮寄,报名时选择邮寄的申请人,收件联系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全名,地址须具体完整无错别字,联系电话保持畅通,邮费到付。
2.自取
报名时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证件;如需代领,须出示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认定机构办公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A16窗口。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领证时间约在6月中旬,领证公告另行通知。
上半年第二阶段补正材料截止等时间节点另行通知。
申请人可关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网站“中山教育体育网”通知公告栏,留意发布的有关教资认定公告、名单公示及领证公告等消息。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申请人须按广东省统一规定时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请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报名结束日内,尽快完成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在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
(七)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八)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和当地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广东省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附件
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中山指定医院体检指引)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初审:郭 钫
复审:张钦芸
终审:姜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