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及教育部校外培训监管工作要求,坚决防范节假日期间违规培训反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休息权利,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现就节假日期间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作如下重要提醒:
一、严守安全底线,筑牢培训保障防线。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全面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规定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并严格执行。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环境安全等各类隐患,全力保障参训学生人身安全,为学生营造安全、有序、健康的培训环境。
二、严守政策红线,严禁违规学科培训。严格遵守“双减”政策规定,严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坚决杜绝隐形变异培训行为,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托管”“研学”等名义,擅自变更培训场所,在居民区、酒店、公寓等隐蔽场所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不得超范围、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内容。
三、严守监管规范,全面纳入平台管理。全面应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及时、真实、准确录入机构、课程、师资、收费等信息,开通平台收费与支付渠道。所有培训业务须通过平台完成售课、收费、消课、退费全流程操作,实现闭环监管。严禁私下交易、逃避监管,未纳入平台管理、未通过平台开展业务的,均属违规培训行为。严格执行培训费用银行监管制度,全面落实“一课一消”管理要求,规范收退费流程。
四、严守人员管理,规范从业队伍建设。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培训工作。所有从业人员须严格执行入职资格审核与违法犯罪记录前置查询制度,确保从业资质合规。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规范用工管理。
五、严守营销纪律,杜绝虚假宣传行为。坚决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捆绑销售、打包销售等方式欺诈家长。严格保护家长及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渠道进行营销“轰炸”、诱导参训。不得在公共场所、校园周边及各类网络平台发布培训广告,严禁使用“保过”“提分”“名师”等夸大效果、制造焦虑的诱导性宣传用语。
请各机构严格遵守上述要求,自觉规范办学行为。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节假日期间巡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规培训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中卫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日
新时代
党的教育方针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