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
梅州市曾宪梓中学
梅州市学艺中学
分别发布公告
决定对
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
空余学位进行补录
其中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补录30人
梅州市曾宪梓中学补录20人
梅州市学艺中学补录35人
一起来关注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空余学位补录公告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工作安排及我校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招生情况,经梅州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在维持梅江区“小升初”电脑派位及梅州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稳定的前提下,为解决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我校决定对初一年级空余学位进行补录。现就我校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空余学位补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录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补录初一年级学生30名。
二、补录对象
第一类:长幼随学
其亲兄(姐)目前为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读学生。申请补录学生应是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户籍回流学生
非梅江区小学毕业的户籍回流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具有梅江区户籍。
2.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3.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未参加梅江区“小升初”电脑派位。已取得梅州城区范围内民办初级中学录取结果(含自愿放弃录取结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纳入补录范围。
第三类:随迁子女入学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梅江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非梅江区户籍,随务工父母到梅江区并需要接受义务教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正常学籍,非梅江区小学毕业、未参加梅江区“小升初”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已取得梅州城区范围内民办初级中学录取结果(含自愿放弃录取结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纳入补录范围。
第四类:因其他特殊原因申请入读
部分派位学校与住址距离较远(未超出5公里不予认定),确存在实际困难(如身体疾病、家庭变故等),申请就近入学的学生。已取得梅州城区范围内民办初级中学录取结果(含自愿放弃录取结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纳入补录范围。
三、报名程序
1.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补录所需材料详见第四大点。
2.现场办理无须带学生本人前往,家长到校办理即可。
四、所需材料(提供原件查验、收复印件)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首页(即派出所盖章页)、户主页、监护人页,身份证。
(二)学生户口簿(学生本人页)。
(三)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四)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合法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居住证等)。
(五)第一类“长幼随学”申请补录对象需提交:能清晰体现申请学生与在读兄长(姐),以及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或能够用于证明“长幼随学”兄弟/姐妹关系的其他材料。
(六)第二、三类申请补录对象需提交《广东梅县东山中学初一年级空余学位积分补录申请表》(见附件),按积分申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居住证明和营业执照等。
五、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类“长幼随学”学生,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2.第一类学生录取后的空余学位,统筹用于补录《广东梅县东山中学初一年级空余学位积分补录申请表》基础指标项目积分超过65分的第二、三类(户籍回流、随迁子女)学生。如申请补录人数未超过补录空余计划数,则全部予以录取;如申请补录人数超过补录空余计划数,依据积分和材料查验情况,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补录完第一、二、三类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对第四类学生,依据材料审核情况予以录取。
六、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2025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申请地点:广东梅县东山中学尊师楼一楼教务科(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8号)
七、重要提示
(一)补录学生不提供寄宿,学生全部实行走读。
(二)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均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审核发现留级重读造成不能办理学籍迁移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三)市直公办初级中学同步开展初一级空余学位补录工作。为避免学位资源浪费,每名申请人仅可申请补录1所市直公办初级中学,不可同时申请补录其他市直公办初级中学。拟补录名单交由梅州市教育局审核,一经发现同时申请补录多所学校,取消其补录资格。
(四)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申请材料存疑,将联合公安、人社等部门核查材料真伪,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取消其补录资格。
(五)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最终补录录取名单将于2025年8月22日在我校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八、咨询与监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特此公告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
2025年8月15日
梅州市曾宪梓中学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空余学位补录公告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工作安排及我校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招生情况,经梅州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在维持梅江区“小升初”电脑派位及梅州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稳定的前提下,为解决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我校决定对初一年级空余学位进行补录。现就我校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空余学位补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录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补录初一年级学生20名。
二、补录对象
第一类:长幼随学
其亲兄(姐)目前为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读学生。申请补录学生应是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户籍回流学生
非梅江区小学毕业的户籍回流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具有梅江区户籍。
2.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3.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未参加梅江区“小升初”电脑派位。已取得梅州城区范围内民办初级中学录取结果(含自愿放弃录取结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纳入补录范围。
第三类:随迁子女入学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梅江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非梅江区户籍,随务工父母到梅江区并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正常学籍,未参加梅江区“小升初”电脑派位。已取得梅州城区范围内民办初级中学录取结果(含自愿放弃录取结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纳入补录范围。
第四类:因其他特殊原因申请入读
部分派位学校与住址距离较远(未超出5公里不予认定),确存在实际困难(如身体疾病、家庭变故等),申请就近入学的学生。已取得梅州城区范围内民办初级中学录取结果(含自愿放弃录取结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纳入补录范围。
三、报名程序
1.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补录所需材料详见第四大点。
2.现场办理无须带学生本人前往,家长到校办理即可。
四、所需材料
(提供原件查验、收复印件)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首页(即派出所盖章页)、户主页、监护人页,身份证。
(二)学生户口簿(学生本人页)。
(三)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四)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合法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居住证等)。
(五)第一类“长幼随学”申请补录对象需提交:能清晰体现申请学生与在读兄长(姐),以及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或能够用于证明“长幼随学”兄弟/姐妹关系的其他材料。
(六)第二、三类申请补录对象需提交《梅州市曾宪梓中学初一年级空余学位积分补录申请表》(见附件),按积分申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居住证明和营业执照等。
五、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类“长幼随学”学生,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2.第一类学生录取后的空余学位,统筹用于补录《梅州市曾宪梓中学初一年级空余学位积分补录申请表》基础指标项目积分超过65分的第二、三类(户籍回流、随迁子女)学生。如申请补录人数未超过补录空余计划数,则全部予以录取;如申请补录人数超过补录空余计划数,依据积分和材料查验情况,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补录完第一、二、三类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对第四类学生,依据材料审核情况予以录取。
六、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2025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申请地点:梅州市曾宪梓中学智谋办公楼2楼教务科(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丽都中路)
七、重要提示
(一)补录学生不提供寄宿,学生全部实行走读。
(二)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均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审核发现留级重读造成不能办理学籍迁移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三)市直公办初级中学同步开展初一年级空余学位补录工作。为避免学位资源浪费,每名申请人仅可申请补录1所市直公办初级中学,不可同时申请补录其他市直公办初级中学。拟补录名单交由梅州市教育局审核,一经发现同时申请补录多所学校,取消其补录资格。
(四)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申请材料存疑,将联合公安、人社等部门核查材料真伪,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取消其补录资格。
(五)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最终补录录取名单将于2025年8月22日在我校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八、咨询与监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特此公告。
梅州市曾宪梓中学
2025年8月15日
梅州市学艺中学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空余学位补录公告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工作安排及我校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招生情况,经梅州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在维持梅江区“小升初”电脑派位及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稳定的前提下,为解决部分群众入学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我校决定对空余学位进行补录。现就我校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空余学位补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录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补录初一年级学生35名。
二、补录对象
第一类:长幼随学
其亲兄(姐)目前为我校在读学生。申请补录学生应是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户籍回流学生
非梅江区小学毕业的户籍回流学生,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具有梅江区户籍。
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址一致。
3.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未参加梅江区“小升初”电脑派位。已取得梅州城区范围内民办初级中学录取结果(含自愿放弃录取结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纳入补录范围。
第三类:随迁子女入学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梅江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非梅江区户籍,随务工父母到梅江区并需要接受义务教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正常学籍,非梅江区小学毕业、未参加梅江区“小升初”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已取得梅州城区范围内民办初级中学录取结果(含自愿放弃录取结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纳入补录范围。
第四类:因其他特殊原因申请入读
部分派位学校与住址距离较远(未超出5公里不予认定),确存在实际困难(如身体疾病、家庭变故等),申请就近入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梅州城区范围内民办初级中学录取结果(含自愿放弃录取结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纳入补录范围。
三、报名程序
1.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教务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补录所需材料详见第四大点。
2.现场办理无须带学生本人前往,家长到校办理即可。
四、所需材料(提供原件查验、收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首页(即派出所盖章页)、户主页、监护人页,身份证。
2.学生户口簿(学生本人页)。
3.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4.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合法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居住证等)。
5.第一类“长幼随学”申请补录对象需提交:能清晰体现申请学生与在读兄长(姐),以及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或能够用于证明“长幼随学”兄弟/姐妹关系的其他材料。
6.第二、三类申请补录对象需提交《梅州市学艺中学初一年级空余学位积分补录申请表》(见附件),需按积分申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居住证明和营业执照等。
五、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类“长幼随学”学生,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2.第一类学生录取后的空余学位,统筹用于补录《梅州市学艺中学初一年级空余学位积分补录申请表》基础指标项目积分超过65分的第二、三类(户籍回流、随迁子女)学生。如申请补录人数未超过补录空余计划数,则全部予以录取;如申请补录人数超过补录空余计划数,依据积分和材料查验情况,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补录完第一、二、三类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对第四类学生,依据材料审核情况予以录取。
六、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2025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申请地点:梅州市学艺中学行政楼一楼教务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学艺路2号)。
七、重要提示
1.学校不提供寄宿,学生全部实行走读。
2.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均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审核发现留级重读造成不能办理学籍迁移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3.市直公办初级中学同步开展初一级空余学位补录工作。为避免学位资源浪费,每名申请人仅可申请补录1所市直公办初级中学,不可同时申请补录其他市直公办初级中学。拟补录名单交由梅州市教育局审核,一经发现同时申请补录多所学校,取消其补录资格。
4.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申请材料存疑,将联合公安、人社等部门核查材料真伪,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取消其补录资格。
5.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