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公告
为扎实推进乌拉特后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5〕38号)文件精神,现将乌拉特后旗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收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有学籍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招生顺序
学校招生时优先安排本旗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即第一顺序位),在第一顺序位没有招满的情况下,依次安排剩余顺序位,当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录满学位后,未被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具体招生顺序位排列如下:
1.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出生时户籍随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符合“两个一致”要求,视为符合“两个一致”要求。
2.非本旗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已在当地购买住宅的适龄儿童。
3.本旗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
4.随法定监护人一方来乌拉特后旗投靠亲属或租房落户,且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
5.非本旗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乌拉特后旗租房的适龄儿童。
6.其他情况。
三、招生政策
1.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阳光招生、均衡编班”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布局、学校规模、新建小区及人口变化等因素,划定学校招生服务片,统筹安排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2.充分支持国家、自治区人口生育政策,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有效减轻家长负担。
3.按照“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方便学生家长,简化审核程序,坚决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根据各招生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4.保障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和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接受教育。
四、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划分
黄冈实验学校乌拉特后旗分校(乌拉特后旗第一中学)和乌拉特后旗第二中学:负责招收本旗范围内所有初级中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入学,不进行划片。
乌拉特后旗第三完全小学:不受划片招生限制,乌拉特后旗范围内初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均可选择乌拉特后旗第三完全小学入学就读。
乌拉特后旗第一完全小学:负责招收巴音镇城区那仁宝力格街以北、乌根高勒路以西、巴音前达门街以北及东升村、友联村范围内所有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本服务片随迁子女入学(本服务片适龄儿童有住宿需求的调剂到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就读;选择乌拉特后旗第三完全小学就读的可不受片区条件限制)。
乌拉特后旗第二完全小学:负责招收巴音镇城区那仁宝力格街以南、乌根高勒路以东、巴音前达门街以南以及三支渠、五支渠、蒙汉、团结、乌兰、浩日格、朱斯木尔、那仁、明路、东矿公司、紫金矿区、温井、万城矿业等范围内所有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本服务片随迁子女入学(选择乌拉特后旗第三完全小学就读的可不受此片区条件限制)。
呼和镇学校:负责招收呼和温都尔镇范围内所有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入学(选择乌拉特后旗第三完全小学就读的可不受片区条件限制)。
五、核验、录取结果查询
六、招生纪律
所有新生如因未参与网上信息填报、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核验,导致新生未在相应时间被相应学区学校录取,由教育局随机分配学校入学。所有中小学生入学时都须参加阳光分班,凡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小学一年级新生将不予建立学籍。
七、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
电子邮箱:dadui.123@163.com
信访接待地址:乌拉特后旗教育局基教股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
2025年8月5日
来源:乌拉特后旗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