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平谷区“高大尚人才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京平人才办〔2024〕1号)(附件1),为切实帮助区属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科研合作,使用和引进优质科研人才,现组织开展校企合作需求摸底和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平谷区注册且实地经营的科技型用人主体,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高大尚主导产业方向,为平谷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明确的研发方向或技术攻关需要,科研经费投入稳定,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
3.具有符合合作院校要求且有能力担任校外导师的人才。
4.能够为在区内实践的联培人才提供生活、学习、工作所需的条件。
二、校企合作需求摸底
(一)摸底内容
请用人主体务必以自身需求为核心,明确科研项目的主要内容、研究意义、预期成果、投入经费、意向合作对象和所需人才等情况。
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通过后向广大高校发布、推介,帮助搭建与高校院所的交流合作渠道。
(二)提交材料
1.校企合作攻关及联合培养人才需求表(附件2);
2.能够体现用人主体主营业务、核心产品、科研及工作环境等情况的展示宣传材料;
3.用人主体符合申报对象条件第1条的资质证明材料。
三、校企联合培养补贴资金申报
(一)主要内容
用人主体已与高校导师开展科研合作并联合培养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人才申请财政经费补贴,包括学生补助、高校导师补助:
1.用人主体、高校导师、人才共同签署联培协议;
2.联合培养对象应为学校在读硕博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并已在区内用人主体从事科学研究;
3.联合培养对象在用人主体从事科研总时长不少于6个月,且用人主体按约定为人才发放学生补助;
4.用人主体和高校院所分别为联培对象设立1名导师。
(二)申请材料
1.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协议(附件3);
2.科研项目计划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课题概述、研究意义及预期成果、投入金额等信息涉及项目评审,需内容详细、完整);
3.用人主体符合申报对象条件第1条的资质证明材料;
4.用人主体向人才发放全部补助的证明材料(区级补贴资金按照用人主体补助1:1配套)。
四、全职引进人才补贴资金申报
(一)主要内容
用人主体于2024年4月至2026年3月全职引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且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从事科研型岗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经审定后,按照博士后5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1.取得博士学位;
2.出站博士后;
3.用人主体与高校联合培养且毕业后全职在用人主体工作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
2.学历学位证书或博士后出站证明,硕士研究生提供校企联培协议等证明材料;
3.人才在申报主体缴纳社保记录(入职时间至2026年2月);
4.用人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第1条的资质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流程。用人主体按照实际注册情况向主管单位(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申报,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区委人才办(区委组织部)。同一用人主体不得多渠道申报。
2.申报平台。用人主体及人才登录“平谷人才”线上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内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报平台地址为:
https://zzbrc.echang.cn/EsQcMxlFPm.php/index/login。
3.申报时限。用人主体的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审核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3日(星期五)。
4.申报材料要求。用人主体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细致审核,初审后将申报情况汇总形成统计表(附件4、5)并加盖公章,将 扫描件及电子版原件发送至邮箱
pgzzbrck@bjpg.gov.cn。
5.其他要求。各单位要掌握符合条件和有科研需求的企业名单,向企业高管精准宣传、解读,重点指导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类科研平台等主体按实际需求开展有关工作。充分利用校地合作契机和各类资源,为校企交流对接牵线搭桥,鼓励引导高校科研成果在区内企业落地转化。
附件:1.北京市平谷区“高大尚人才培育计划”政策明白卡
2.校企合作攻关及联合培养人才需求表(样表)
3.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协议(模板)
4.联合培养资金申报汇总表
5.全职引进资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
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组织部
2026年3月16日
来源丨区委组织部